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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4-00040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运政办发 发文字号 :运政办发〔2024〕11号
主题分类 :民政 主 题  词 :民政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实施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实施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4-04-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实施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实施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

  工 作 方 案

  为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运城市传统食品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山西省关于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扣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以产业转型“五个行动”为着力点,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品牌示范一批、提档升级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市级政策扶持、县级配套激励相结合,大力实施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助力食品小作坊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升级改造,推动全市食品小作坊产业实现规范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开展专项整治“全覆盖”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打击一批“黑作坊”、取缔一批“黑窝点”,全面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实现全市食品小作坊年度登记率、办证率达到100%,普查建档率100%,监督抽检率100%。

  力争通过3年努力,帮扶300家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为规范化、标准化食品生产企业;打造100家市级“百佳名特优”食品小作坊;支持盐湖区、河津市、临猗县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生产园区,实行标准化、集约化管理,助推运城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措施

  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全覆盖”“提档升级”帮扶、“百佳名特优”品牌创建、园区建设“蓄势赋能”四大行动,不断推动全市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和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专项整治“全覆盖”行动

  1.动员部署(4月中旬前)。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食品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普查登记,开展宣传发动、安排部署,把专项整治“全覆盖”行动与“提档升级”帮扶行动、“百佳名特优”品牌创建行动同安排同部署。

  2.集中整治(10月底前)。围绕“三净两明一禁”开展专项整治(即人员着装干净、生产环境干净、设施设备干净;原料来源明、销售去向明;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

  3.巩固提升(11月底前)。对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特别是对取缔的“黑作坊”、打击的“黑窝点”进行突击检查,防止“死灰复燃”,持续落实落细小作坊日常监管;制定《运城市小作坊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化食品小作坊评定规范》等规章制度,抓好源头监管、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实现小作坊食品安全标本兼治。

  (二)“提档升级”帮扶行动

  1.规范登记许可。行政审批部门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主动引导服务食品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确保登记率、办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审批服务管理局)

  2.全面帮扶指导。对确定为“提档升级”帮扶对象的食品小作坊,提供“驻点帮扶”和“保姆式”服务,组织专家针对计量、标准、质量、知识产权、技术、政策等一对一结对帮扶、精准施策。食品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跟进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工作,助力企业规范管理、降本增收、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3.强化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列支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完成“提档升级”的100家食品小作坊,每家补助5万元;县级财政参照市级标准配套资金,每家补助不少于3万元,扶持小作坊做大做强。食品小作坊在市、县两级奖补资金基础上,要加大自主资金投入力度,提档升级打造品牌。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并适时开展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4.实施分类培训。对全市食品小作坊,特别是新登记注册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营销策略、品牌建设、质量标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法律法规等方面,确保全市食品小作坊参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三)“百佳名特优”品牌创建行动

  1.突出传统特色。以盐湖锅巴、稷山麻花、芮城麻片、河津芝麻糖等具有地方特色、知名度高、市场销路好的食品小作坊为重点,支持小作坊在突出传统手艺的基础上进行品牌创建,既保证食品安全,又传承发扬河东饮食文化。(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2.打造区域品牌。深入挖掘“名特优”作坊的内在价值和市场潜力,根据不同产品的优势,从升级产品包装、规范标签标识、突出品牌设计等方面加以指导,并鼓励参加运城品牌“六五行动计划”,提高运城市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从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中列支资金,对获评市级“百佳名特优”的食品小作坊,每家奖励1万元,扶持小作坊做精做优。(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旅局)

  3.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深挖特色资源、延长产业链条、强化品牌建设,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效益,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四)园区建设“蓄势赋能”行动

  1.引导入驻。支持盐湖区、河津市、临猗县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食品小作坊示范园区。出台房租减免、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食品小作坊入驻园区,探索食品小作坊集中化生产、智慧化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盐湖区、河津市、临猗县人民政府)

  2.统一标准。统筹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投资、市监牵头、部门配合”的建设模式,做到“四统一”:统一选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统一厂房车间、统一流程布局,破解食品小作坊发展瓶颈、从源头解决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3.集中管理。探索建立市场开办主体总体管理和生产经营户自我管理相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派驻专人监管的模式,根据不同业态推动园区的质量标准、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追溯配送“四集中”到位,确保小作坊“进得来、稳得住、发展好”。(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步骤

  (一)申报条件。申报“提档升级”“百佳名特优”的食品小作坊,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食品安全事件、未出现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申报“百佳名特优”食品小作坊还需提供地方传统特色食品说明或非物质文化遗产证书复印件。

  (二)自主申报。2024年4-6月,各食品小作坊根椐申报条件,结合自身情况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名,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初审,将基础条件好、品牌意识强、质量水平高的小作坊列为培育帮扶对象。

  (三)帮扶指导。2024年9月底前,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帮扶对象采取“一坊一策”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指导。助力帮扶对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县级验收。2024年10月底前,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提档升级验收条件(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认真组织核查验收,确定“提档升级”和“百佳名特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市场监管局。

  (五)市级审定。2024年10月中旬前,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综合平衡、抽查审核的方式,确定100家“提档升级”和30家市级“百佳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名单。抽查中发现该县(市、区)上报小作坊标准不高,达不到验收条件的,整改完成前,暂停对该企业的资金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统筹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加强协调推动和要素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官方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帮扶政策,对提档升级、“百佳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推广优质产品,切实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充分调动食品小作坊发展动能,营造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高质量发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战略方向,将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工程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督促各部门按计划、按要求、按进度完成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纪律要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申报、审核、验收等过程中,要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禁接受企业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或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对工作中吃拿卡要、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移交司法部门。

  本文件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读。